最近,我委接到举报,有人借以我委下发的“中管院学发字【2017】 3号”文件,冒用我委名义,以“北京乐康时代科贸有限公司”和“中联会(北京)文化有限公司”向相关企业发函,索取相关费用。 郑重声明:我委从未委托“北京乐康时代科贸有限公司”和“中联会(北京)文化有限公司”开展我委工作或代我委收款的事实,此为诈骗行为。请收到相关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向我委或者公安机关举报,我委将追查其法律责任。 举报电话:010-81596659
特此声明
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